最近有关户籍改革的政策密集发布。
5月18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下称《市场经济体制意见》),在户籍方面有新的突破: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探索实行城市群内户口通迁、居住证互认制度。
本报记者注意到,4月9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下称《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意见》)特别提到:推动超大、特大城市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探索推动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城市群率先实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对比两份意见关于“户籍拆墙”的表述,从程度来看,由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变成城市群内户口通迁、居住证互认,改革的力度明显更大了;从范围看,由限定“长三角、珠三角”,变成了不设限的“城市群”,意味着多数城市群都将拥有“户籍拆墙”的政策机会。
也就是说,“将来在城市群内部将实现真正的一体化,非中心城市和区域同样有机会享受到中心城市一样的待遇。”京鼎律师事务所律师杜兆勇告诉《华夏时报》记者,这一突破最大的受益者就是城市群内部的次中心城市的市民,很快将纳入到城市群市民一样的待遇,但无形中却拉大与未能纳入城市群城市的差距。